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法律效力


撤回起诉的法律效力关系到刑事诉讼基本理念的贯彻落实,效力特征呈现出阶段性,而传统理论却倾向于关注一事不再理,普遍疏于对撤回起诉所产生法律效力的整体性评价.从诉讼程序的运行轨迹来看,撤回起诉的申请正式提交后,检察机关与法院的行为皆应受该申请的拘束;法院做出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并宣告后,庭审程序中止,被告人可对该裁定提起上诉;裁定生效后,审理程序终止,检察机关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重新侦查时应当确保强制措施的正当适用,发现新事实或新证据的,检察机关可再行起诉.
撤回起诉、审理中止、上诉权、重新侦查、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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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2010021
201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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