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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的中国法理学悖论

引用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在研究与教学上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模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其表征是:法理学之西方知识与中国模式之东方经验的悖论、法理学之“权利本位”与中国模式之“发展”“稳定”目标的悖论、法理学之法律自由价值优先与中国模式之法律秩序价值优先的悖论、法理学之以“个人”为本的法律观与中国模式之以“人民”为本的法律观的悖论。如何认识与看待这些悖论,是当下法理学发展的新课题。

中国模式、法理学、悖论、变造

33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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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

1001-618X

11-164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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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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