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重复立法问题的思考——正确理解并遵循立法的科学原则
我国一些地方立法在内容和结构上都大量重复中央立法或其他地方立法。有些地方立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的不足、对立法权限的理解偏差、立法审查体制对立法责任的忽略是造成地方立法重复的主要原因。解决地方重复立法的问题需要正确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并进行立法科学原则的制度化探索,建立包括静态和动态的完整、系统的立法科学制度措施,提高立法科学原则的实践操作性,才能有效解决地方重复立法问题,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
地方立法、重复立法、立法的科学原则
D922.294(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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