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相互性理论概说——法经济学的本体性阐释
作为法经济学的本体性应用和检验,本文对由法律本身的特质所引申出来的关于法律诸要素的内在涵义及其实践问题予以说明。通过对当前人类社会交往日益密切这一新的时代特征进行哲学(认识论和主体间性)和经济学(科斯社会成本理论)的分析,揭示出全球化下法律关系的新特点,即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相互性和相对性。从而为探索权利冲突的基本成因和相关表现,找解决权利冲突的法律途径奠定了坚实基础。
权利义务、相互性、相对性、法经济学
D9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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