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利益衡量——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度设计为视角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经为我国《侵权责任法》所吸收。从制度设计的视角审视,精神损害赔偿规范安排应当坚持利益衡量的制度进路,在对受害人实施法律救济与保障行为人的行动自由之间,寻求和给定规制路径,在利益冲突的格局中实现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实现个案中的实质正义。精神利益的保护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的着眼点,对精神利益的界定与衡量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设计的基本价值。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还存在完善的空间,需要从利益衡量的角度给与讨论。
利益、利益衡量、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设计
D923.8(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