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辨析
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的特殊不当得利案件中,仍应当由请求人提出初步证据,但可以适当降低其证明标准.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特殊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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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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