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履行臭氧层保护国际法的国内立法
中国作为<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经修正的<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成员国,有着繁重的履约义务.为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中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立法.但面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强制淘汰期的到来,现有的立法存在诸多缺陷,不能满足国际履约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中国正在起草制定更高级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立法,并将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如期甚至提前淘汰应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消耗臭氧层物质、许可证制度、消费管理、回收和循环利用
D9(法律)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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