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7.06.004
论我国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制度
就国际竞争、国内情况等方面而言,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制度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需要.在商标法保护制度相对完备的情况下,我国应当把地理标志的保护重点转移到专门法制度上来.本文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具体分析了我国专门法制度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改进意见,以期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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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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