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618X.2006.03.002

物权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法

引用
社会的和谐有赖于财产的和谐,物权法为财产的和谐奠定了法治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权法承担着塑造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实现模式的重任.这一由物权法所界定的公有制实现模式,本质即在于公有制主体的民事主体化与公有制财产的民事权利化.由此决定了物权法上的"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准则,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要求.物权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就是"定分"与"息争"的关系.

物权法、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

27

D9(法律)

200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杂志

1001-618X

11-1648/D

27

2006,27(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