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4.01.029
陈某的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 一、案情简介
某区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1995年至1996年,被告人陈某在担任某县二个乡财税所所长期间,擅自决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给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11家贸易公司.这11家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亿多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人民币3千多万元.故1998年4月30日该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
行为构成、增值税专用发票、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告人、玩忽职守罪、有期徒刑、开庭审理、法院、人民币、税款、判处、国家、财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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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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