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3.04.018
国际人权法中不歧视原则的国内实施机制--加拿大与澳大利亚法律模式的借鉴
国家履行国际人权法下不歧视义务的有效措施是制定相关立法,设立独立的人权机构,使受到歧视的个人得到有效救济.许多国家,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反歧视法,都规定了指控机制和解决这些指控的两种程序,即机构和解程序和司法诉讼程序.
国际人权法、不歧视、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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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9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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