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3.04.015
对于检察改革的思考
@@ 一、把检察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部分统一推进
首先,应当看到,过去的检察改革尽管成就斐然,但纵观我国整体的司法改革,由于缺乏统一的改革规划以及明确的改革步骤,以致以部门为条块推进的检察改革的具体措施在某些方面难以奏效.目前活跃于检察改革前台的地方"检察改革",大多聚焦于具体的诉讼程序,突破现行法律规定的屡有可见,如某地检察机关在辖区内自行制定试行"诉辩交易规则".这种违反法制统一性原则的"越权改革",不仅难以保证其成果的实现,而且此举的随意性与法制应有的稳定性更是格格不入,这对法律的公信力将产生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检察改革、司法改革、统一性原则、诉讼程序、诉辩交易、检察机关、改革步骤、负面影响、法制、法律规定、稳定性、公信力、改革前、多聚焦、辖区、规则、规划、措施、成就、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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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2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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