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3.03.028
律师天职: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司法公正要求司法机关应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并依法律规定来裁决其所受理的案件,而不应有任何约束,也不应为任何直接或间接不当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所左右.在许多国家,律师被认为是法庭的组成人员,律师负有维护裁判庭廉正性的义务.律师进入诉讼,应尊崇法律制度,尊敬司法人员,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督司法人员行为的正直性,促进司法公正,也是律师的职责.律师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能力对办案人员进行不当影响,也不得以法津禁止的方式对法官、陪审员或其他司法人员施加影响与之进行有倾向性的交流.
裁判、廉正、律师、义务
24
D9(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