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刑法适用规则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要求构建刑事实体法上分层次、体系性的判断与适用规则.首先,要准确把握定罪的事实性前提存疑的法律效果.影响定罪的事实存疑,没有轻罪可以选择适用的,被告无罪;存疑事实被评价为不重要时,可以得出被告有罪的结论.其次,进一步认真研判存疑且涉及罪名选择适用的情形.事实存疑的效果并非被告一概无罪,重罪事实存疑,但与其他犯罪存在层级关系的,可以选择适用轻罪或基本犯.轻罪、重罪都存疑时的"择一判定"损害法的安定性,应当被否定.再次,在解决定罪问题之后,要关注影响量刑的事实存疑的情形,应当肯定存疑有利于被告.最后,还要审查是否存在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被排斥适用的情形.在法律拟制、法条含义不明等场合,均不能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从刑法角度构建的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的适用规则,突显了体系性思考的重要性,同时兼顾了问题性思考,在方法论上具有优越性.
存疑有利于被告、罪刑法定、事实存疑、法条含义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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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TN919.85;C913.5
202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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