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式扶贫实践的给付行政法治创新
中国式扶贫实践推动形成了中国式给付行政的法治模式,即以发展型给付为基础逻辑,以共享型给付为长远目标的新型给付行政.发展型给付源于公民发展权保障国家义务,是在绝对贫困治理阶段,通过社会整体性发展累积给付资源,助推个体民生保障之给付行政.共享型给付源于公民共享权保障国家义务,是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通过均等化公共供给与优化分配机制,追求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下的共享发展成果之给付行政.发展型给付与共享型给付,共同实现了对给付行政法治的创新再造:确立了"更多更公平的共享"给付原则,衍化出覆盖生存、发展和共享利益保障的给付模式,衍生出积极作为的最佳给付行政职能.特别是共享给付目标的确立,是在分配方式方面对"中国式现代化"最生动的诠释.发展型给付与共享型给付的法治理论凝成,将为全球贫困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发展型给付、共享型给付、给付行政、新发展理念、中国式现代化
D920.0;C916;D693.739
2023-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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