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案件分案审理问题研究
刑事案件的合并与分离,应考量案件关联性的性质与强度,保障司法公正、效率及当事人权利,且注意司法能力约束.有组织犯罪案件审理,具有人员众多、罪行多样、关联性紧密,以及须查明组织状态与框架等特点.将被告过多的案件分案审理,能促进庭审有序,防止过于拖延,保障质证辩论,降低审理难度,体现刑事政策.但分案审理的弊端也突出,易导致审理碎片化及同案犯质证受限,案件裁决趋于行政化,尤其是出现"无质证认证"及"不审而判"等程序不公.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案随意、过度,对辩方程序权利保障不足等问题.完善分案制度,应坚持以同案同审为原则,同案分审为例外;应把握条件,权衡利弊,慎重选择分案审理,分案时遵循案件自身逻辑;应妥当处理对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的审理方式,慎重对待认罪认罚案件的分案审理,保障辩方诉讼权利;应注意分案时的审判组织构成与裁判协调,加强分案问题上的诉审协调并确认法院的审理决定权.他案被告人在本庭陈述,仍应视为被告人供述而非证人证言;需利用庭前会议解决相关证据与程序问题.应进一步完善关联案件并案与分案审理规范.
有组织犯罪;分案审理;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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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主持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20AZD029
2021-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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