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非现场执法的规范构建
针对交警非现场执法,2003年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先行作出了创制性规定,在其基础上,交警非现场执法的规范体系逐步形成.2021年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第41条,吸纳了交警非现场执法规范的核心元素,并对其有所发展.不过,随着自动化行政从抓拍记录到自助处理的延伸运用,有待解决或回应的现实问题依然不少.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技术更新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引入或明确更多的制度规范予以回应,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交警非现场执法规范体系.
非现场执法;交警执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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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公安法治建设研究"19ZDA165
2021-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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