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的后端改革与偿债能力测试的借鉴
中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一直集中在前端,即放松资本管制,鼓励投资创设公司.公司资本制度的后端,即公司利益(资产)向股东流动,仍处于传统资本维持原则控制之下,没有大的变革.美国1980年 《示范商事公司法》以"大分配"统合公司利益(资产)流向股东的行为,开创了由立法中的衡平测试、资产负债表测试以及判例中的资本充足测试构成的偿债能力测试规则.偿债能力测试颠覆了资本维持原则对公司资本、资产与负债之间关系的处理,聚焦于保障债权人的优先分配顺位,立足于董事的受信义务,摆脱了对财会指标的过度依赖,体现着公司行为自由化、资本规则抽象化、企业融资便利化的发展方向,顺应了会计专精化的发展趋势.在我国资本维持原则主导的资本制度中,应适当借鉴偿债能力测试规则,建立一种相对灵活的利益(资产)流出制度,以此提升公司资本制度功能、公司治理水平及公司债权人保护实效.
偿债能力测试;资本维持原则;资本制度;公司分配;债权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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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司资本制度再造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课题"公司资本制度的再造与公司法的现代化"的阶段性成果
2021-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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