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理论下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实证研究
传统研究重视“法的供给”视角,致力于创设“良法良制”.通过转向“对法的需求”视角,本研究基于支持理论和法律意识理论,访谈了142名四类常见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本研究发现,当事人对司法的信赖分为“特定支持”和“普遍支持”两个维度.负面的诉讼经历仅会降低当事人对主审法官(法院)的评价(特定支持),尚未削弱他们对法院系统及司法制度的评价(普遍支持).此外,当事人可以被进一步分为“门外汉”和“入门者”.前者不信赖法院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法律意识与司法制度间存在巨大的冲突和矛盾;“入门者”的意识则限定于法律体系内,只在意法官的审判质量.随着司法系统的日渐完善,“入门者”对司法的信赖有望逐步提升.但“门外汉”则需要通过“知情(法)受益”这一过程先转化为“入门者”.
法律意识、司法公信力、特定支持、普遍支持、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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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校级科研资助项目2018XZQN-07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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