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以刑事诉讼为例的分析
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是指电子证据载体的真实性、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电子证据内容的真实性.从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有关电子证据真实性的规则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真实性审查规则没有区分三个层面以及明确三个层面之间的审查顺序;对各个层面的审查规则缺乏系统、明确的规定;对不同层面同类问题的规则没有作出区分;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保障措施和审查方式亟需完善.未来相关规则的完善,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区分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并明确审查顺序;针对不同层面建立系统、明确的审查规则;明确区分针对不同层面同类问题的规则;实现技术措施与程序规则的有效配置与衔接,并确保电子证据在庭审中通过直接言词的方式进行质证.
电子证据、真实性、证据载体、电子数据、证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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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化研究”SCZA15A04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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