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国际造法进程中的角色与功能——以国际海洋法的形成与运作为例
现代国际秩序建立在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新的国际法规则由国家制定,它们主要通过条约或发展习惯国际法来造法.国家既是国际法规则的缔造者,也是其约束的对象.国际造法是一项综合、立体的过程,除了国际法的技术性内容外,其背后体现了国际关系与政治的复杂博弈.以国际海洋法的形成与运作为例,发展中国家在理论准备、现实介入、政治决策与规则取舍上均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这里面有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文化具备先天优势的原因,也有发展中国家对自身在国际造法中的角色认识不足、影响力发挥不够的原因.深度参与国际造法,对中国的海洋强国建设意义重大.
国际造法、海洋法、法律进程主义、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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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3.15;D05-05;G124
国家海洋局中国在国际海洋秩序中的角色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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