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治中的政党、国家与社会
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环境法治的发展, 但与环境法治实践取得极大进步相对照, 环境法治研究则存在”理论虚置””解释乏力”现象.政党、国家、社会是影响中国环境法治的核心要素, 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政党—国家—社会”关系决定了中国环境法治的基本架构、塑造了中国环境法治的理论内核.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国家—社会”的理论框架下, 当代中国环境法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价值诉求, 以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履行和实现为核心内容, 通过授权和委托实现法律制度创新.环境政策法律化现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革中所出现的一些矛盾, 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可以得到更合理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现实相结合, 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理论体系、制度体系、话语体系.
环境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国家环境保护义务
40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