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何以从宽:误区与正解——反思效率优先的改革主张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当下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有关这一制度如何在实践中落地,目前存在着将提高诉讼效率作为改革的主要目的,应在参考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基础上,构建认罪认罚后从快处理的刑事程序等认识误区.这些认识误区源于论者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所面临的问题的本质,和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产生背景及制约因素的误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应致力于解决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却得不到适当、有效从宽处理的实践难题,因此,这一改革应主要从实体法层面着手,明确认罪认罚后从宽处理的具体规则;在程序法方面则应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审理的程序构造,更好地保障实体从宽的实现;相应地,要防止相关改革设计与相关举措过度追求效率.
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改革、辩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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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1
2017-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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