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的宪法内涵——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自清末立宪开始,中国就始终追求“国家整合”,试图将个体自由、社会秩序与国家富强整合到一起,在内忧外患之际取向“国家主义”.新中国成立之初延续了这一思路,试图通过社会改造实现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同质化.改革开放打破了铁板一块的社会同质性,促进了个体利益的分出,使经济系统逐渐独立于政治系统.法治国建设,则在于实现法律系统的分出,并通过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系统的逐渐封闭化,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对宪法的认识,需从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角度加以反思,并由此推导出法治国原则所具有的形式和实质的双重属性及其各自所承担的功能,以此为基础可以讨论“八二宪法”所内含的实质价值基础.
立宪、法治国、宪法功能、宪法观、社会功能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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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0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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