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司法与国家治理——以乡村微观权力的整合为线索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行政权力上收,农业税取消,中国乡村社会出现了“乡政”与“村治”的矛盾与冲突.这直接削弱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动员和管理能力.乡村司法既受国家权力影响,又受传统乡村宗族关系、习俗和秩序回潮所形成的多元微观权力文化网络的影响.基层法院承担着国家权威向乡村社会渗透、重塑国家权威基础和驯服乡村微观权力形态等政治任务.乡村司法不可能像法治论所主张的那样,建立在法律与政治完全分离的基础上,也不可能像治理论所主张的那样,完全建立在“地方性知识”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意识形态和乡村司法之间的关系,提升乡村司法的技术治理水平,并以此为基础整合乡村微观权力,是乡村司法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乡村司法、国家治理、国家权力下沉、乡衬微观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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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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