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间利益的正当分配——从规划行政许可侵犯相邻权益案切入
高速城市化和城市土地上多元权益结构的形成,催生了开发过程中城市空间利益分配问题.对此,私法上相邻关系规则和民事诉讼制度已不敷使用.行政法的第三人效力制度和理论,拓展出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但是,对我国典型案例和样本判决的解析表明,法院将主观权利保护诉求处理成了客观合法性监督,从而减弱了原告资格扩张的意义,而行政过程中的程序权利和行政许可审查内容公开也未能形成利益的实体权衡机制.这种局限性使得作为裁判依据的城市规划和技术标准变得相对关键,其利益权衡机制的确立至关重要.这就形成了城市空间利益正当分配的多阶机制和连续过程,它在行政的合法性证成的传统模式基础上拓展了行政的正当性证成机制.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相邻关系、行政诉讼、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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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4;D912.112;F590.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建设项目
2015-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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