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党的文件形式第一次就执政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作了全面和系统的论述,明确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关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互关系论述的重要精神,必须从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两个角度,全面准确地考察和把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的意义及其在制度操作层面应当采取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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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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