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实施的双轨制
与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实施模式不同,宪法审查并非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中国司法机关不能根据宪法直接审查立法的合宪性,而作为有权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做出过宪法解释或宪法判断.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真实状况,但不是中国宪法实施的全部.从比较法角度看,中国宪法更像一个政治纲领式的宣言,更多依靠政治化方式实施.伴随着法治化进程,中国的宪法实施逐渐由单一依靠政治化实施,过渡到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同步推进、相互影响的双轨制格局.宪法的政治化实施体现为执政党主导的政治动员模式,而宪法的法律化实施则是以积极性实施为主、消极性实施为辅的多元实施机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政治化实施和法律化实施的双轨制,可以为描述中国宪法实施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宪法实施机制、政治化实施、法律化实施、积极性实施、消极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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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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