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价值视域中的涉户犯罪——基于法教义学的体系化重构
宪法上的住宅自由所保障的并非被称为“住宅”的物理性建筑结构,而是人格的精神和身体存在于其中、私密且安宁的物理空间,使其免于公权力或他人的干扰,以利于公民私生活在其中能够无阻碍地自由展开.刑法规范和刑事判决理应承载并实践宪法的精神与价值,但主流刑法理论显然忽略了住宅在国法秩序中的独立价值.为全面评价“涉户犯罪”,首先应根据“住宅作为个人私生活得以自由展开之物理空间的和平与安宁价值是否受到显著损害”这一基准,将涉户犯罪区分为“单纯形式性的涉户犯罪”和“实质性的涉户犯罪”;进而根据相应基准,构建出“实质性的涉户犯罪”的四阶层结构;在此基础上,再对除入户盗窃与入户抢劫之外的其他入户犯罪加以体系性地区别处理.
住宅不受侵犯、私生活、涉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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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宪法释义学”12FFX021的阶段性成果,并获得高秦伟教授主持的“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资助
201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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