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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中的中国法——关于法律的地位和权力组织形式的思考

引用
在比较法研究中,中国法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但在主流的西方比较法文献中,西方法是正统,中国法只处于边缘地位.法律在社会中不占主导地位,一直是西方人眼中中国传统法的主要特点.西方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法具有专制主义、集权主义的特征,这同中国的“治水社会”的历史有着密切联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西方有关中国法的观点以及法律和社会发展的模式提出了挑战.在法律的地位和集权与分权问题上,不应把中国法与西方法绝对对立起来,西方和中国在处理熟人关系和陌生人关系,应对正常状态和非常状态问题上有许多相近之处,它们是中国与西方共同面对的问题.把中国法研究放在西方各种法律进化模式中虽然具有参考价值,但终归是靠不住的,应转到以问题为中心的轨道.

比较法、中国法、法律的地位、权力组织形式、法律进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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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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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1002-896X

11-116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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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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