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国际法制构建与中国回应
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类特殊参与主体,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具有负外部性,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与巨大政府救助成本.在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体制之下,SIFIs的负外部性得不到充分处置,由此导致金融体系乃至实体经济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出传统金融监管法制的重大缺陷.在后危机时代,国际社会正在力图构建新型法制,对SIFIs实施专门监管,以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和危机.新型监管法制的构建围绕SIFIs的合理识别、强化监管以及有效处置这三个方面展开.我国应积极参与SIFIs监管的国际法制构建工作,同时积极构建与我国金融业现实情况相符的对SIFIs监管的国内法律制度.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金融监管法制、国际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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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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