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论的体系更迭与学派之争
《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法令目按语说:"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刑(法)如此,刑法学如何?刑法学家又如何?如果说"国家不幸诗家幸",那么刑法学家则相反,国家不幸,刑法学家亦必不幸;而盛世虽不尚刑,但刑法学家却有幸扶翼社稷,期许太平.不仅如此,从柏拉图《斐多篇》所说"只有通过刑法问题,才能进入哲学",我们应该有信心将刑法学视为一种高尚的事业.这个事业势必蓬勃发展,但也需要节制与明确方向.蒿目时艰,我国当代刑法学的历史延长线,至多溯及六十多年前的共和国建立,此前的学术努力因"六法全书"的全面废除而中断.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30年间刑法草案累次夭折,刑法学自也命途多舛.改革开放至今,国力趋强,法学勃兴,而且面临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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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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