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控制的惩罚主义及其效果
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忽视或遗忘了刑法的特征与内在价值,高估了刑法影响人的行为的可能性,刑法一直保持着在功能化方向上的惯性,刑罚结构和刑罚适用面临着重刑主义的突出问题.我国的犯罪控制存在着惩罚主义的结构特征,然而惩罚主义的意愿和努力,并没能有效遏制犯罪规模和犯罪的总体严重程度迅猛发展的势头.在刑事政策和刑罚体系的主导思想没有做出重大调整前,刑罚轻缓化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惩罚主义、刑法功能化、刑罚结构、犯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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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0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归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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