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制度在我国的异化与回归
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使我国的征收制度异化为解决城市发展所需用地的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努力使被异化的征收制度回归其本来面目,但仍然有其局限性.要使征收制度真正回归,不仅要改革现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而且必须解决好城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不仅可以通过一对一的协商机制来解决,在特殊情形下还可以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来解决,以降低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通过集体利益适当限制个人利益,为以民主表决方式解决非公益性用地需求提供了理论基础.
物权、征收、拆迁、公共利益、集体利益
33
D922.181(中国法律)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