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上从低征税规则的适用
在欧盟等适用从低征税规则的WTO成员方,反倾销税并非一律根据倾销幅度确定,而是根据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中的低者确定.从低征税规则具有合理性,不仅为越来越多的成员方所适用,而且在WTO多哈回合谈判中得到了绝大多数成员方的支持.从低征税规则适用的关键在于损害幅度的计算.作为欧盟计算损害幅度的两种基本方法,削价法和低价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其他成员方具有重大的影响.中国应该在反倾销中适用从低征税规则,并借鉴欧盟的削价法和低价法.
从低征税规则、倾销幅度、损害幅度、《反倾销协定》、《反倾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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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1(国际法)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一五09G-16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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