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未遂犯处罚根据论之提倡
在现代法治国的不法理论框架内,作为主观未遂论之具体表现的计划理论和印象理论均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主观的未遂犯处罚根据论虽为德国的通说及立法所采纳,但这不仅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而且目前正受到日益激烈的批判.从世界范围来看,未遂犯论的客观化已成为刑法学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我国应采纳客观的未遂犯处罚根据论,并以事后查明的行为时全部事实为基础,站在行为时社会一般人的立场来判断法益侵害的危险.
未遂犯、处罚根据、计划理论、印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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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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