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修改:轨迹、应然与实然——兼及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评价
以往刑法的修改,显示出增设新罪、加重法定刑与限制有利于犯罪人的制度的适用三大轨迹,标示着严刑始终是指引刑法修改的主旨.然而,立足于刑法的效益、公正与人道三大基本价值的要求,以严刑为主旨的刑法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的.业已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虽因表面看来已开始摆脱严刑思想的支配而备受热捧,但是,实际上严刑仍是其主宰,因而承续了以往刑法修改的诸多非理性因素.相应地,修正案(八)只不过是刑法的再一次忧多于喜的修改.
刑法修改、刑法修正案(八)、效益、公正、人道
33
D924(中国法律)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