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延续:习惯在现代中国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多元调整性文化中,习惯是一种很重要的规范类型.在法律出现空缺的情况下,习惯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重要规范依据.这并不意味着习惯就变成了法律.在没有被法律吸收之前,习惯仍然是习惯.法律赋予习惯以法律地位,使得习惯成为在没有法律的前提下,人们的一种行为规范依据和法官的裁决依据.这对包括中国在内以制定法为主要规范依据和来源的国家,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
多元调整性文化、习惯、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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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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