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夜无故入人家”条源流考


我国古代律典中关于”夜无故入人家”条最早的明文规定始于唐律,但其渊源可追溯至西周.唐律中的”夜无故入人家”条的含义与其渊源条款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较之唐律,明清律对夜间进入者的处罚加重,而对主人杀死夜间进入者的处罚减轻.清代附在条文下的条例进一步认可了主家以及邻佑等人对夜间入室窃盗之外的其他窃盗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在<大清新刑律>中,近代正当防卫制度确立,同时侵入住宅的时间也不再区分黑夜与白昼.至此,自唐代以来传统律典中的”夜无故入人家”条被取消.
夜无故入人家、正当防卫、唐律、明清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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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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