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和”前科”混淆性认识的批判性思考
刑法学界对于”前科”和”犯罪记录”有着普遍的混淆性认识,导致相关研究存在严重的方向性偏差,研究视角的多重错位更是导致了研究结论的非科学性.科学界分”前科”与”犯罪记录”是前科消灭制度研究的理论前提.”犯罪记录”是对犯罪事实及其刑事判决的纯粹客观记载,”前科”则是对犯罪记录的一种规范性评价,”犯罪记录”和”前科”之间是评价对象与评价结论的关系.真正影响犯罪人回归社会的,不是”前科”和”犯罪记录”,而是社会公众自发的非规范性评价,”标签效应”等均是此种非规范性评价的结果.
犯罪记录、前科、前科消灭、规范性评价、非规范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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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教外司留”2007”1108号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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