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客体的概念及层次
权利的客体是权利设立的基础,权利的标的是权利行使的对象,权利的内容是权利主体自由意志的行使方式.权利的客体要结合权利的层次作不同的分析,第一层次的权利客体包括物质客体和观念客体.第二层次的权利是第一层次的权利动起来的结果,第二层次的权利客体原则上是第一层次的权利,但是通过第二层次权利创设出来的新权利种类有例外.第三层次的权利是第二层次的权利动起来的结果,其客体原则上是第二层次的权利,其后依此类推.权利客体和权利标的的区分对于第一层次的权利分类没有意义,但是对第二层次及以后的权利分类意义重大.
权利客体、权利标的、权利内容、权利层次
D9(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08GZD001;*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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