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基本形式的结构分析
法律推理理论的核心在于结构问题,而对推理基本形式的研究正是围绕这一点展开的.考夫曼的”四分法”模式与阿列克西的”三分法”模式为此提供了很好的出发点.相比之下,后者的分类更为可取,但仍然存在问题.在规范性论证视角下,法律推理的基本形式必然要体现出论辩理性的特点.为此需要划分不同的论证阶段与论证前提来分别对应涵摄、权衡与类比这三种基本形式.它们构成了法律推理之规范性模式的组成部分.
法律推理、涵摄、权衡、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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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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