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理念下的程序裁量及其规制
在服务理念的指引下,为更好地实现行政任务,行政机关及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通过行使程序裁量,自主地确定规范之外的程序形式与种类."万元大奖下的暂住证登记"就是典型个案.程序裁量的运作,模糊了行政功能的绝对划分界限,打破了严格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前提;形成了多项行政行为共谋行政目标的现象,彰显了单一行政行为形式作为行政法学分析工具的不足.对这类新型行政活动的分析,除了遵守法律已有的界限外,也应关照行政目的的引导作用,并将多个行政行为构成的整个行政过程视为一幅动态的行政法律关系图式,在互动、多元的关系中探讨行政机关及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行政相对人的复合法律地位.
服务型政府、程序裁量、法律保留、复合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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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
2009-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