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理念、制度与挑战


劳动案件的特点决定了有必要在普通的民事争议处理程序之外建立特殊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英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都通过设立专门的劳动裁判机构或调解机构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尽量使劳动争议在法院之外得到快速、公正的解决.借鉴域外经验,我国应继续维持”先裁后审”这一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模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基本维持这一体制,并且加强了劳动调解和仲裁,整体上值得肯定.但该法确立的有条件”一裁终局”制度存在不足.我国劳动调解和仲裁机构在组织和人员上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逐步完善.
劳动争议、劳动法庭、劳动调解、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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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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