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立宪主义论
私法立宪主义的提出,是对传统的以公法为本位的立宪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完善.私法立宪主义批评传统的立宪主义理论将权力现象局限于公共领域的认识,强调在私人领域同样会出现权力现象.基于立完主义所主张的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约束的观念,必须对私人领域中的权力进行控制,以保护私人的基本自由.民法理论在20世纪以来的发展,就是完善私人领域中的权力控制机制的过程.在全球化的时代中,在私人领域中建构权力控制机制,必须突破民族国家的法律体制,建立相应的全球性的法律治理机制.
立宪主义、私法立宪主义、私人自治、权利、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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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CFX038
2008-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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