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规则对国际商事仲裁的规范
为了实现公正、效率及当事人合理期望等目标,国际商事仲裁的少部分重要方面必须采用强行规则予以规范,对于其他事项则应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而选择非强行规则调整.从现状和趋势来看,境外各国家或地区强行规则规范的对象大多限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要件、根本性程序及司法审查等事项.我国仲裁法中关于这些事项方面的强行规则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陷,非常有必要予以修订.
强行规则、国际商事仲裁、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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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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