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宪政是法治发展的高级阶段
@@ 社会主义宪政是法治发展的高级阶段.法治,作为百余年来中国人梦寐以求的事业,在建国后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初步探索、基本制度的奠定期,自1949年始,止于1956年.第二个阶段为中国法制的破坏期,始于1957年,止于文革结束.
社会主义法制、宪政、法治发展、中国人、基本制度、高级阶段、文革、经历
29
D9(法律)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5-146
社会主义法制、宪政、法治发展、中国人、基本制度、高级阶段、文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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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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