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与劳动合同法时,我国对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制应当建立在正确的法益目标之上,即以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正常竞争秩序为目的,通过合理适度的竞业限制,谋求雇主、雇员、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竞业禁止、法益冲突、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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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1-79
竞业禁止、法益冲突、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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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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