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两大认识误区
@@ 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具有轰动效应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我国行政法学界掀起了行政公益诉讼研究的热潮.学界同仁几乎倾其全力论证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与紧迫性,增设行政公益诉讼的具体条款也写入了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中.”行政公益诉讼”这一中国行政法学者所独创的概念,短短几年时间就取得了话语霸权地位.然而,深入考察当下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认识上的误区,亟需从理论上予以澄清.限于篇幅,笔者拟就”行政公益诉讼是国外通例”及”检察机关最适宜作为原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两个具有广泛影响的学术观点进行剖析,试图通过揭示这些认识上的误区促进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的研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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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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