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条的公司法到实践的公司法
人们对公司法规范结构的不同分类,其本质都是在讨论一个问题,即当事人的意思在适用公司法规范中有多大空间.并且,任何对公司法规范结构的讨论,都试图在解决公司法适用中的自由与强制的协调.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并不当然使违反行为无效.是否使违反行为无效,应取决于强制性规范的具体性质与立法目的.讨论公司章程对公司法适用的影响时,应该注意公司章程到底有多大的自由空间.公司章程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特殊要求,规定不同于或不完全同于公司法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可以优先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公司法的规定.
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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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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